| 山西北方起重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流动式起重机检验标准[GB0624-09]
本标准适用于汽车起重机,其它流动式起重机,检验时环境温度应在-25℃—+40℃之间风力不大于5级,沿海地区不大于6级,检验仪器、量具、工具必须在国家计量部位定期标准的有效期,检验人员要具备检验资格。
第一章:标牌
第一条:操纵室的起重特性曲线和性能参数标牌清晰齐全。
第二章:金属结构
第二条:吊臂支座、背板接口、箱型吊臂连接板和支腿、转台、底架等主要受力构件应无裂纹、开焊、扭曲、弯曲、腐蚀等缺陷。
第三条:各节臂侧向单面最大平均间隙不大于2.5mm。
第四条:主要受力构件的活动支点应润滑良好,不得有腐蚀、裂纹等缺陷。
第三章:吊钩
第五条:吊钩固定牢靠,转动部位应灵活,表面应光洁,无裂纹、剥裂等缺陷,有缺陷不得焊补。新吊钩应有标记和出厂合格证,不许用铸造吊钩.
第六条:吊钩开口度不应超标。
第七条:危险断面磨损量:按GB1005.2制造的吊钩,应不大于原高度的5%,按行业沿用的标准制造的吊钩,应不大于原尺寸的10%。
第四章:钢丝绳
第八条:绳端固定应牢固,用绳卡连接,数量不少于3个,用楔块连接时,楔块不应松动移位。用合金压缩法连接时,套筒两端不得有断丝,套铜不得有裂纹。
第九条:余留圈数不应少于3圈。
第十条:断丝达到GB5972-86《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规范》第2·5·1条规定数值时应报废。
第十一条:钢丝绳直径减小量应不大于公称直径的7%。
第十二条:钢丝绳不允许有扭结、压扁、弯折和笼畸变、断股、波浪形、钢丝或绳股、绳芯挤出等变形现象。
第五章:卷筒
第十三条:卷筒上的钢丝绳应固定牢靠,排列整齐,卷筒上最外层钢丝绳与端部凸缘高差≥2.5d。
第六章:滑轮
第十四条:应无裂纹,轮缘无缺损,滑轮槽表面应光洁平滑,不应有严重磨损和损伤钢丝绳的缺陷。应有防止钢丝绳跳出轮槽的装置,且不得损坏。
第七章:制动器
第十五条:制动轮摩擦面与摩擦片之间应接触均匀,且不得有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或浊污。开闭灵活,制动平稳可靠。
第十六条:制动带与制动轮压合良好,制动轮应无铆钉划痕。
第十七条:液压制动器管路接头及元件应无渗漏。
第八章:减速器
第十八条:地脚螺栓、壳体连接螺栓不得松动,工作时无异常声响、振动或漏油。
第九章:联轴器
第十九条:运动时无撞击,振动、零件无损坏,联接无松动。
第十章:回转机构
第二十条:回转支承螺栓应牢固,回转大齿圈和主动小齿轮运转时齿轮啮合平稳,无撞击声。
第十一章:液压系统
第二十一条:各平衡阀应可靠工作,开启压力应符合说明书的规定。
第二十二条:变幅油缸和支腿油缸处于有载工况时,其液压锁应可靠工作,试验结果记录在下表中:
| 次数 |
变幅油缸回缩量
(mm) |
支腿油缸回缩量(mm) |
重物下沉量
(mm) |
| 1 |
1 |
2 |
1 |
2 |
3 |
4 |
|
| 2 |
|
|
|
|
|
|
|
| 3 |
|
|
|
|
|
|
|
| 4 |
|
|
|
|
|
|
|
| 平均 |
|
|
|
|
|
|
|
第十二章:起升高度限位器
第二十三条:吊重达到最大起升高度时,高度限位器应发出声响报警,并自动切断起升方向动力源,导线的拉线盒,拉线不应有卡紧和松脱现象。
第十三章:幅度限位器
第二十四条:采用钢丝绳变幅的起重机,应装最小幅度限位和防止臂架后倾的装置,在幅度达到最小极限时,吊臂根部的接触板应压迫限位开关,切断动力源自动停止变幅。
第十四章:幅度指示器
第二十五条:起重机应装有幅度指示器,读数应清晰可见,其指示精度,当幅度≤5m时,偏差不大于100mm,当幅度>5m时,偏差不大于2%。幅度偏差按下式计算:
幅度偏差=(实测幅度—指示幅度)/指示幅度*100%
第十五章:水平仪
第二十六条:起重量≥16t的起重机应设水平仪。支腿调整机构性能良好。
第十六章:信号
第二十七条:操纵室应有音响装置,且便于司机操作。
第十七章:超载保护装置
第二十八条:起重量大于等于16t的起重机应装起重力矩限制器。力矩限制器应有产品合格证和例行安全监检合格证明。
电气型装置综合误差±5%
机械型装置综合误差±8%
有起重量、起重力矩显示能力的装置其显示误差≤5%。
动作误差=(动作点-设定点)/设定点*100%
显示误差=(显示值-实测值)/实测值*100%
第十八章:额载试验
第二十九条:额定载荷试验(试验时至少进行下列之一种工况)
| 序号 |
工况 |
试验范围及要求 |
| 一 |
基本臂、最大额定起重量,相应的工作幅度,吊臂在正侧方。 |
重物由地面起升到最大高度(中间制动一次)——下降到某一高度——在作业区范围内全和左右回转(中间制动一次)——重物下降到地面(中间制动一次)。吊重在空中停稳后,重新起升,观察卷筒应无反转、溜钩现场。各机构起、制动平稳,符合设计要求。 |
| 二 |
中长臂、中长臂的最大额定起重量的1/3,相应的工作幅度、吊臂在正侧方。 |
重物吊离地面200mm左右,起臂到最小工作幅度,再落臂到原位,在作业区范围内全程左右回转,再起升至最大高度,然后下降到地面,变幅机构起制动平稳,名机构油压值符合设计要求。 |
| 三 |
最长主臂、最长主臂的最大额定起重量,相应的工作幅度,吊臂在正侧方。 |
重物吊离地面200mm左右,在作业区范围内全程左右回转,再起升到最大高度后下降到地面(中间制动一次),机构无损坏,连接无松动,油压值符合设计要求。 |
| 四 |
最长主臂允许带载伸缩的最大起重量,相应的工作幅度,基本臂全缩状态位于正侧方。 |
重物吊离地面200mm左右全伸主臂,再全缩主臂,交重物下降到地面,伸臂时应平稳缩臂时无抖动。 |
|